更新时间:2022.03.16
送养人的范围有:孤儿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如果死者生前立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中的人有权继承遗产,如果没有立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就按照法定继承继承,法定继承人有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父母、配偶、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受遗赠人能继承遗产;如果有遗嘱的,由遗嘱约定的继承人继承; 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法定遗产继承的顺序是: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
未出生胎儿能继承遗产。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分娩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
被继承人的债务在继承范围内。继承人有义务同时继承被继承人的债务。但偿还债务仅限于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超出部分不需要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继承
代位继承权中继承的范围有: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的代位继承权以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为限。且代位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继承的份额由其他继承人继承。
出现以下情形时,继承人可以适用转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
缔约过失责任分为二类,一为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缔约过失责任,二为合同不成立的缔约过失责任。具体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 (1)缔约费用; (2)准备履行支出的费用,包括为运送的费或受领标的物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3)受害人支出上述费用所失
意外伤害赔偿包括: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
遗赠和遗嘱的区别有: 1.接受遗产的主体不同:遗赠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或国家,但不是立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遗嘱只能是法定继承人。 2.权利的行使方式不同: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