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警告; 2、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3、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行政处罚适用原则具体如下: (一)处罚法定原则; (二)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三)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四)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五)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原则; (六)救济原则; (七)处罚追究实效原则。
1.立案。应遵守有关时效的规定,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于在两年以内未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不予立案追究。2.调查。调查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出示证件。3.(写)处理决定。根据不同的违法情况,分别作出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不得给予行
行政处罚包括:对声誉的处罚,例如警告、通报批评;对财产的处罚,例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对资质的处罚,例如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以及对人身的处罚,例如行政拘留等。
公务员行政警告处分有期限,警告为6个月。行政警告亦称警告,是行政处分中最轻的一种处分,是轻于记过的一种处分。对于违反国家纪律,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到一定的损失,已构成纪律处分,但情节较轻,仍然可以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可以给予警告处分。受警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这些: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适用,是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对违法案件具体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范实施处罚的活动。适用行政处罚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即为违法或无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适用的条件:一是必须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且该违法行为违反了行政法规范是
有权享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如下: 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可以是下列人员: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行政机关在有效的追责期限内发现其违法行为的,可以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给予其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