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的情况有: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承租人擅自转租的;承租人不依租赁房屋性质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承租人经催告后仍逾期支付租金的;不定期租赁的;租赁物有质量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如下: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和健康的; 4、出
下列情况下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 3、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 5、因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
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包括: 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 3、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 4、因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
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包括:租赁房屋被查封;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房屋租赁合同单方解除: 1、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2、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履行; 4、当事人一方拖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
下列情形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不适格; (二)租赁的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 (三)租赁的房屋属于违法违章建筑; (四)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 (五)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
房屋租赁无效情况: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承租人的解除权: 1、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进行更改的情况分别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对房屋租赁合同更改的意思表示真实;房屋租赁合同更改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定或约定的其他条件等。
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包括: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 3、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等等。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后果为:承租人提前交纳的租金,出租人应当退还。承租人应当返还房屋。如果是因为一方违约而解除,违约方在合同解除后一般情形下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