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公诉科不能批捕犯罪嫌疑人,批捕犯罪嫌疑人必须由检察院作出决定。批准逮捕是一个刑事诉讼程序,批准逮捕是检察机关的权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执行。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
公诉科不能批捕犯罪嫌疑人。批捕由检察院履行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责的办案部门管理,即通常所说的侦查监督部门进行管理的,经其审查后提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者决定。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符合取保条件的,对其能取保候审。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向办案单位提出申请,办案单位认为取保候审后不致发生社会危害的,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犯罪嫌疑人没到案能批捕。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
只要符合条件,在刑事诉讼的任何阶段都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确有犯罪事实的仍然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承认盗窃的,如果符合逮捕的条件,就能对其进行批捕。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只要其符合缓刑的条件,就能判缓刑。缓刑的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批捕即批准逮捕的意思,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到拘留所三至七日批捕。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批捕以后若符合法定条件,即可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