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合同的解除与合同的终止,当然不是同一个概念。合同的终止包括了合同的解除,但是合同的终止还包括了其他情形。具体来说合同的终止,就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终止,包括了以下的情况:1、债务已经完全履行,合同的目的已经实现;2、双方当事人通过法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双方当事人采用合同书的形式,来订立合同的,那么就会从当事人签字,或者是盖章时,合同才会成立。 所以,单位法人对外签订合同的,从形式要件上来看,是需要加盖单位法人的公章,则合同从盖章的当天起,开始产生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没
责任认定书交警不敢偏袒一方。责任认定的原则如下: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可以约定管辖。因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纠纷的管辖法院进行约定,但是不能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法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标的不同,管辖法院的规定也有所不同: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
合同的效力主要包括了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效力,以及在特定情况下对第三人发生效力。具体来说,首先在义务方面,当事人订立合同之后,就要按照约定来履行合同的义务。违反合同义务的当事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其次,在权利方面,当事人的合同权利受到合同法律
阴阳合同,指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同一个事项,签订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合同,一份对外,一份对内,其中对外的合同并不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是用来逃避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合同则表示双方真实意思,一般可以书面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阴阳合同”属于一
和合同的效力瑕疵,主要是指合同不完全具备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标的和数量条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标的和数量的话,一般应当
检察院不支持抗诉还能申诉。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抗诉的决定,当事人只是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但是仍然可以进行申诉。如果对省高院的判决不服的,那么可以是继续申诉也可以申请抗诉。申请抗诉的,那么可以向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省检一般是向高院抗诉,
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违约行为的具体判断方式,这需要结合合同的具体内容来进行确认。比如,双方订立的是租赁合同。双方就可以约定,如果一方不及时缴纳租金或者一方不及时交付房屋的,就属于违约的行为;2、违约责任的具体形式,以
租赁土地合同违约责任如何约定。大家好,我是法师兄的特邀律师田雯。租赁土地合同的违约责任,可以由双方事先约定,而日常生活中经常适用的约定违约责任包括了:1、违约金责任;2、定金罚则责任。换句话说,当事人可以在租赁土地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条款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所以,经当事人充分授权后,合同是可以代签的,经被授权人代签的合同的法律效力,与当事人间亲自签订的合同相同。如果未经当事人授
合同一般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但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合同要一式几份,通常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决定合同一式两份,或者一式四份,或者一式六份都可以。其他部门备份原件,或者害怕遗失的,那么可以在合同中写明本合同一式几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