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儿子女儿继承权一样,都能继承父母的遗产,并且都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能够平等的分得遗产;如果有遗嘱的,由遗嘱约定的继承人继承。
儿媳不是公婆的法定继承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继承公婆的遗产的。但是丧偶的儿媳,如果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老人的财产。如果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的,那么理应按照遗嘱由儿媳继承财产。
女儿是有房产继承权。依据法律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并且子女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参与继承的。因此,女儿同儿子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都依法可以继承其父母的房产,并且都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出嫁的女儿有权回家继承父母的财产。 在继承权上男女平等,儿子和女儿享有一样的继承权,该权利不会因为女儿结婚了就丧失了。结婚的女儿也同样与儿子享有一样的继承权。
无儿无女死后财产侄子不能继承,只能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来进行继承。如果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发生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
女儿依法享有房产继承权。根据新民法典的规定,本编所称女儿,包括婚生女儿、非婚生女儿、养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女。女儿作为直系亲属,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对房产有继承权。
女儿能继承父母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法定继承中,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该法条所说的子女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作为被继承人的女儿,与被继承人的儿子享有
女儿拒绝赡养父亲,还有继承权吗 女儿拒绝赡养父亲,根据继承法,无权请求分割遗产,或者就算能够参与分割,也要少分遗产。首先,法律规定了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的义务,而子女对父母具有赡养的义务。除非二人因为收养关系,而解除了自然血亲关系,就算父母不
遗产继承女儿有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法定继承中,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该法条所说的子女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作为被继承人的女儿,与被继承人的儿子享有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