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如下: 1、在试用期间经过培训、学习仍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的,例如泄露了保密的内容; 3、存在严重的不可挽救的失职行为,给用工单位造成巨大损失; 4、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
合同变更程序为: 1、在符合变更的条件下,一方当事人提出或发出变更合同的书面建议。 2、另一方当事人对变更合同的答复; 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在接到对方当事人变更合同的书面要求后,要在法定或约定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同
合同的变更,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订立之后,对原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变更的行为。民法典并没有明确指出合同变更需要遵循的原则,但是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合同变更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要遵循一定的要求:1、合同变更必须遵循自愿原则。也就是说,合同订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订立主体性质及地位不同、适用法律不同。劳务合同的签订各方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各方是平等的合作关系,但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自然人签订,自然人隶属于单位管理。劳务合同适用合同法,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前者报酬由双方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该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为:按照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履行期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遵循严格的续签程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再给员工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时,通知书的内容需要包含:用人单位及员工双方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的期限、解除的时间期限、协商的具体内容、双方的权利及义务、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等等。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的工资条款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协商一致确定,具体的条款表达方式也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一般需要写明工资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工资标准、数额、试用期工资、正式工资以及加班工资等项目。同时,根据劳动者工作性质的不同,具体的规定方式也
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和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就算成立。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劳动合同一般是指,劳动
合同法规定了,在合同订立之后、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合意,变更合同的内容。一旦双方达成合同的变更协议,就视作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了变更,这时候变更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只针对的是一般的情况,对于双方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变更后的合同需
对于法人变更状况下的合同效力问题,存在如下情形: 1、公司依法合并、分立形成新的一个或多个法人,合同有效,合并、分立后的法人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承继或承担合并、分立前的公司债务,自动代替前法人成为合同订立的一方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两种合同所对应的主体资格不相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主要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而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可以都是法人、公民,也可以是公民和法人。 2、两种合同主体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以下四点区别,分别是: 1、主体不同。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只能是接受劳动的一方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是自然人; 2、双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