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行政复核后,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但是行政复议后,如果法律、法规没有限制性规定的,能提起刑事诉讼。当事人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而起诉的,其诉讼时效为十五日。
对行政规章,是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不在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之内。
行政复议后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提起行政诉讼后无法
对行政处罚是能提起行政诉讼的。对于当事人因不服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等行政处罚而提起的诉讼,在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之内,如果符合其他起诉的条件的,法院应予受理。
当事人若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十五日内能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行政处罚可以提起行政诉,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
自然人符合以下条件就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一)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对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处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纳税人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国家财政资金主要源于纳税人的税款,其违法、不当使用当然侵犯了纳税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所以,纳税人依法其应享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