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取保候审一年解除了案子还可能跟自己有关。当事人被解除取保候审措施的,并不一定表示所涉及的刑事案件撤销立案,当事人仍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取保候审是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解除时,行为人可以领取退还的保证金,但立案仍未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期间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办,对于确有犯罪事实的,仍然要追究刑事责任。到期后,按程序解除,没有自动销案的说法。
取保候审可以续保,但最长连续期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案件在先期取保候审到期时不能结案、并且取保候审期限没有达到十二个月的,可以续保。取保候审的前后时间总和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续期。当事人可以咨询办案人员本案是否符合继续取保候审条件。办案机关认可延续的,可以办理。但连续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不得
取保候审一年到期了会自动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视情况而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到期后原办案机关应该变更强制措施而不能再次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但如果在取保候审期满前,已经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可向法院起诉的,则检察院和法院仍可以再行采取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期满后不能继续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应当解除取保候审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根据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不得超过六个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案件侦查、起诉、审理。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
取保候审多年后可以追诉。 行为人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意味着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此时案件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取保候审可以续保,但最长连续期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案件在先期取保候审到期时不能结案、并且取保候审期限没有达到十二个月的,可以续保。取保候审的前后时间总和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取保候审要满足下列情况: 1.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3.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4.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