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30
公司恶意拖欠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
起诉。拖欠工资全称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拖欠劳动工资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法院解决。
公司转让拖欠工资应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是当地的人民法院来进行诉讼。遭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本人的基本资料。然后去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第十四条投诉文书应当
一、收集以下能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1)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
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你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资料.然后去你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你公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并采取以下措施: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以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为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局有专门的部门叫“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公司一直不发工资可以找这个部门投诉,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情况属实的,会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也可以责令其支付
起诉方式有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起诉方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如果法院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会通知当事人在七天内交诉讼费,交费后进行立案。在五天内,法院会把起诉状的副本送到对方当事人手里,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接着,法院提前三天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