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疑罪从无适用于职务犯罪。 疑罪从无是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对于所有犯罪,都需要遵循这一原则进行审判,职务犯罪属于犯罪,也需要适用和遵循这一规则。 疑罪是指已有相当证据证明被告人有重大犯罪嫌疑,但全案证据尚未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尚不能确认被告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疑罪从无是指依法撤销、不起诉、宣告无罪。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不清楚,证据不真实、不充分,不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程序分为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审判阶段是适用犯罪从无的典型阶段。证据不
我国有疑罪从无原则。 疑罪从无原则是现代刑法有利于被告人人权保障理念的具体体现,疑罪从无在审判阶段要求,既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应推定其无罪。确立和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彰显了现代刑事司法的文明与进步,能够有效减少和避免
关于犯罪嫌疑人无罪的条件有以下这些: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
疑罪从无适用于职务犯罪。 疑罪从无是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对于所有犯罪,都需要遵循这一原则进行审判,职务犯罪属于犯罪,也需要适用和遵循这一规则。 疑罪是指已有相当证据证明被告人有重大犯罪嫌疑,但全案证据尚未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尚不能确认被告
适用诈骗罪新解释需注意三个问题是: 1、犯罪数额的问题。诈骗罪是典型的数额犯,即使是未实际获取财物的诈骗未遂也需要达到意欲骗取数额巨大财物的要求。 2、从宽与从严的把握问题。新司法解释规定了五种酌情从严的情形。 3、溯及力问题,司法解释从属
关于诈骗罪的法律条文如下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嫌疑人不认罪的,也可以判刑,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即可判刑。嫌疑人口供并不是定罪的唯一证据,在其他客观证明充分确凿的情况下,无嫌疑人口供也是可以定罪处罚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从宽的法律理解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坦白、当庭自愿认罪、真诚悔罪认罚、积极赔偿损失、预交罚金等,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及至免除刑事处罚。并且在讯问时应当告知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的规定。
新刑诉法认罪认罚是指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对认罪认罚案件,应当根据案件情况,依法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