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违背专属管辖,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可以根据下列标准来确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 1、依法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若为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若为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由建设工程施工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建设工程合同属于不动产案件的专属管辖范围,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即使合同当事人存在约定管辖的情形,但因违背了专属管辖而不发生法律效力。并且在诉讼中,当事人也不适用
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管辖不得违背专属管辖说法错误,建设工程合同发生的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合同当事人不得自行约定管辖,约定管辖的有关合同条款无效。
1.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2.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3.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约定管辖有效。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专属管辖。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性质从民法角度分析属于承揽合同,因此《民法典》第808条规定了建设工程合同无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可适用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合同中一般会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