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1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
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
我国刑法明确地规定,触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嫌疑人,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由于该犯罪行为导致出现特别严重后果的,那么犯罪嫌疑人一般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处罚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后果特别严重的,则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为纯正的单位过失犯罪,自然人不构成本罪,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对单位不予处罚。
我国的刑法对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立案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行为人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存在危险,且不采取措施或不及时报告,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要进行立案追诉:1、导致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或十人以上轻伤;2、存在其他导致
根据刑法规定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一般情况下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最新立案标准是: 1、该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 2、其他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
教育设施重大事故罪的处罚是: 1、如果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是教育设施
教育设施重大事故罪的处罚是: 1、如果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是教育设施
我国的刑法对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立案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行为人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存在危险,且不采取措施或不及时报告,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要进行立案追诉: 1、导致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或十人以上轻伤; 2、存在其他
判断是否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需要看是否包括四个构成要件: 1、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处罚,主要包括: 1、一般情况下,会对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如果造成后果特别严重的,会判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 3、本罪为纯正的单位过失犯罪,自然人不构成本罪,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对单位不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