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权力者依法或依约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所以土地使用权也是可以转给他人的,具体的方式有出让、划拨和转让三种。
土地使用权年限规定有: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为50年,娱乐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为40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
土地使用权类型是指根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和使用范围,进行的依法分类。土地使用权类型,主要是对国有建设土地进行分类,分为有偿和无偿两种,有偿的是出让,无偿的为划拨。
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是:签订书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照转让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如下: 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工业用地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 2、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3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是属国家投资或其他投资者投资建设,用于非经营或非营利性目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各项建设用地,主要有: 1、国家机关用地; 2、军事用地; 3、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4、城市公益事业用地; 5、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的使用者将土地的使用权再进行转移的一种行为,包括土地的出售、交换土地以及赠送土地的行为。在我国的法律法规内,对于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是有所限制的,一是没有按照土地使用权中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进行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市政府与土地使用者以土地的公告市场价格为基准,经过协商确定土地价格,并将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流转方式如下: 1、转包,是指承包方将承包的土地转承包给新承包方,原承包方为转包人,新承包方为受让人。 2、租,是指承包方将土地租赁给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使用,由承包方向出租方交纳租金。 3、互换。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
土地使用面积是房地产业中的一个面积概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居住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是指房屋所分摊的所在土地使用权的面积,这个面积相对来说数值较小。计算公式为: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楼房总建筑面积×楼房占地
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程序是市国土资源局应向市人民政府呈拟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登记的请示;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以市国土资源局文件的形式,向国有土地使用者下发注销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登记的决定。再由市国土资源局向市人民政府汇报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