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认定商业秘密,按照如下方式: 1、商业秘密应当为具有经济性、实用性等价值的商业信息; 2、商业秘密所有人应当已经采取了必要的保护措施; 3、该商业秘密应当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商业信息。
我国《国家秘密法》中所规定的国家秘密的具体范围为: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等涉及国家安全
档案工作中国家秘密的具体范围包括: (一)档案工作的重大科研成果、发明创造以及试验、生产的配方和工艺决窍; (二)历史档案资料和编研材料中的秘密事项; (三)我国保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外国在华机构的各种档案及数量; (四)档案后库的秘
要保守国家秘密,需要做到不传播重要信息;不故意泄露秘密;按照规则办事,不私自做主;及时制止泄密行为,同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不在网上谈论秘密;防止间谍刺探信息。
国家事务重大决策、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外交和外事活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科学技术中的秘密、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收购国家秘密的量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的规定: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和
连锁经营是一种商业组织形式和经营制度,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企业,以一定的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化分工,并在分工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把独立的经营活动组合成整体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连锁经营主要是“三连”。
商业秘密如何认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四款,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用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认定商业秘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否则不构成商业秘密。 第一、它是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 第二、它是不为公
1、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泄露内幕信息罪既遂的量刑:一般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处以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本罪的主体为特定主体,是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即内幕人员,单位也可以成为该罪的主体。
泄露内幕信息罪的量刑如下: 1、犯此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3、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处以罚
犯泄露内幕信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实行双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