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在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有时,开发商会先于买方签订房屋认购书,之后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般认为,商品房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即为了将来订立房屋买卖合同而订立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本约。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预约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在将来约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能解除的情形: 1、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 2、拆迁人将补偿安置房单独出售给第三人的; 3、开发商出售商品房后,抵押同一房屋; 4、开放商将同一房屋出售给两个以上消费者的; 5、出卖人故意隐瞒出售房屋抵押的事实,将房屋出售给买受
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的要件有: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 2、商品房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 3、商品房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应写明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生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自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照指纹成立合同。当事人一方在签字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商品房的状况信息;商品房的价款数额、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日期和交付条件;办理产权登记的事宜;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
(一)按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并结合合同成立时间分类:商品房现售类、商品房预售类。 (二)书面形式购房合同分类: 1、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2、具备特定条件的预约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其他书面形式。
商品房买卖阴阳合同的效力的规定有: 1、合同双方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商品房买卖阳合同无效; 2、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因此符合法律规定的阴合同有效。
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方式是商品房销售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开发商不得使用强制性的格式合同,购房者有权对合同内容提出变更和修改。签合同时第二个注意的事项是商品房的质量条款应当约定清楚,写明违约责任的承担。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
出卖人转移在建或已建商品房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包括: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商品房价款及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
商品房买卖合同就是购房合同,它们都是房屋的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后签订的合同,签订合同后,出卖人应按照约定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而买受人应支付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