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5
检察院审查民事申诉案件要六个月。检察院是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的司法机关,其主要职责是追究刑事责任,提起公诉和实施法律监督,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但犯罪事实还未查清,还需要侦查的,公安机关还会继续侦查。并且检察院在不批捕时,如果需要补充侦查的,会将补充侦查的决定与不批捕的决定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检察院退回侦查一般不会通知本人,但是当事人可以向承办案件的负责人进行询问。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重新打回公安
退回补充侦查公安一定要送检察院,对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原侦查部门应当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定性处理意见进行认真、全面地审查,分析研究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意见,根据不同情况,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寻衅滋事案件到检察院还有一个多月,是可以开庭的。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被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不一定是好的,要是具体情况来看。如果是定罪证据不足,那么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讲,是一件好事;但如果是量刑证据不足,那就不一定是好事了,也许补充侦查完毕后证据更加充足,量刑更重。
检察院批捕后退回公安继续侦查分为两种情况: 1、批捕阶段,检察院批准逮捕,把案子退回公安局继续侦查; 2、不批准逮捕,把案子退回公安局变更强制措施;经审查认为不构成犯罪,退回公安局撤销案件。
侦查监督有利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侦查活动中,不按法定程序和要求收集证据、采取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而通过刑讯逼供、诱供、骗供等非法方法取证,或进行非法拘禁等,都将严重损害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因此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羁押后,侦查的期限一般为二个月,而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五个月。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二次被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决定立案侦查后,可以根据案情的需要来决定什么时候抓人,这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通常情况下,在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的时候,犯罪嫌疑人就已经在看守所了。抓到人后先刑拘,三十天内转捕。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立案材料的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