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一楼高空坠物不需要承担责任,法律规定只要发生坠物伤人事件就必须要由肇事人负责,没有明确肇事者的就必须由所有的住户负责,但是一楼根本不存在肇事的可能性,所以一楼的住户就可以免于侵权赔偿责任。
高空坠物致人死亡的,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最低可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高空坠物无过错推定原则指的就是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每一层楼都需要承担责任。
过错推定高空坠物的判定是,一般认为侵权人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可以证明自身不存在过错,依法免责。如果高空坠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话,而无法确定具体责任承担者,那么高层中有侵害可能的住户需要共同承担责任,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责任的人员除外。
高空坠物的归权原则是无过错原则。因为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
业主高空坠物保险责任的规定是: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坠物砸车责任认定的依据为,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高空抛物的,由抛物人承担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责任。
遇到高空抛物的,侵权责任由高空抛物的侵权人依法承担。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物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如果是建筑物的搁置物,或者是悬挂物脱落,坠落砸到路上的行人的,那么该侵权的责任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是负责人全体承担连带责任,除非,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责任。
阳台物品高空坠物的防范措施包含以下: 1、不主动抛物; 2、注意检查房屋; 3、购买高空坠物险。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
车辆因高空坠物出现破损的保险公司需要赔偿,发生高空坠物导致车辆损坏属于车损险的赔偿范围,可以确定侵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由侵权人承担,无法确定侵害人的,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内予以赔偿。车主在向保险公司理赔前要先确认车辆是否投保车损险,并立即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