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债务人缺席审理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在债务纠纷中债务人并不一定要到场,只要债权人提供了充分证据证明,其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已到期而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就可能胜诉。反之如果债权人提供的证据不够充分的,也有可能败诉
根据《公司法》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若是债务人的股东被认定为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返还出资本金及利息。而债权人可以请求其在公司不能承担的债务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若是公司有能力偿还债务的话,债权人不能要求抽逃
如果人死后没有遗产的债务的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如果有遗产继承人的,继承人仅在遗产继承的范围内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但是如果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如果没有遗产的,继承人则不用对债务进行偿还。 其次,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其配偶应当对遗
如果人死后没有资产,债务的处理为: 1、如果可以证明债务为为了夫妻共同的生产经营、基本生活所需的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当配偶的一方死亡后,其配偶仍应当对债务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如果只是为了夫或妻自己的生产经营所需的债务则不在此范围内; 2、遗产
债务人有非法转移资产行为的处理方式:如果债务人非法转移资产,因此导致了自己的偿债能力下降,从而损害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时,债权人可以据此来行使撤销权,使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归于自始无效。在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归于自始无效后,资产受让人受让资产
公司注销的,需要先成立清算组清算债务才可以注销,未经清算即注销是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的。如果清算组未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后公司注销,债权人债权无法得到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由清算组成员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企业破产之后,需要成立专门的清算组,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应当通知、公告本企业债权人,清理债务、债权,并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法律规定清算组的此项义务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得以实现,债权人在被通
一个人背负债务,在去世之后,其债务由其继承人以所得到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进行清偿。其中,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如果继承人自愿偿还的,则不受前述条件的限制。而如果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则该债务首先应当由法定继承人进行清偿。其中
当债务人因为犯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刑事诉讼,正在审判阶段的时候,债权人可以根据债务人最后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从而决定如何请求债务的履行。如果最后债务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被采用监禁刑失去人去自由,债权人无法接触到债务人。债权人可以考虑通过提起民事
首先,债务人只有一套房产,如果用于生活居住,这样的房产是不能通过诉讼来达到执行的目的的。执行不能将被执行人用于生活与最低保障的物品执行。如果这套房产是豪宅,非用于生活所必须的,便可以通过执行来实现债务。其次,执行的前提是要有法院生效的判决书
债务人隐匿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债权是合法有效存在的,债务人通过隐匿转移财产,导致自身的财产减少,偿债能力下降,进而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据此行使撤销权,使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
起诉债务人,但是债务人实在是没有偿还能力的处理办法如下: 1、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法院判决债务人还款,但是债务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债务人是永久无力偿还债务,那么就只能
债务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债权人也不能据此行使撤销权,使债务人放弃继承的行为归于无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以债务人对财产的处分行为损害到了自身债权为前提的。这些处分行为包括: 1、放弃过期债权; 2、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或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