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根据宪法和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护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童工,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使用童工的,需责令立即退还,并从重处罚(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0元至5000元)。情节严重,经反复教育仍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包工头引诱、虐待童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禁
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有: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等规定。
禁止使用童工有以下规定: (1)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2)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3)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4)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用人单位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
对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行政处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处罚;并应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的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要由用人单位承担。
非法用童工的相关处罚规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童工是指未成年的儿童或少年工人。各国法律对成年的年龄规定不一。在中国,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儿童或少年工人。
下列情形属于使用童工:以勤工俭学名义安排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生产经营性劳动的;以实习、教学实践、职业技能培训为名,安排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生产经营性劳动或其从事的劳动已超出学习和培训目的、时限、内容,影响其人身安全、身心健康的;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则依照相关法律定罪处罚。
对非法使用童工造成伤亡的处理是:童工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
单位擅自使用童工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如下法律责任:. (一)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有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国务院制定的《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