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刑法认可事实婚姻。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的,仍然可以构成重婚罪。但是在民法上,仅承认1994年2月1日之前已经形成的事实婚姻,之后的婚姻不再承认事实婚姻。
《民法典》规定只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婚姻才是无效的。只能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民政部门是不能宣告婚姻无效的。
婚外情不算事实婚姻。目前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有1994年2月1日以前才会构成事实婚姻。婚外情一般构成的是同居关系。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婚前同居不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但是我国法律目前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所以只要没有登记结婚,没有配偶的男女同居也只能是同居关系。
婚姻法目前归属于民法典中的婚姻编,因此根据民法典婚姻编的规定,对于婚前财产的认定一般指夫妻一方在婚前就已经取得的合法财产,即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除非书面约定,否则是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除此之外,还有几种情形的财产也属于婚前
非婚同居不是一定会构成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补办结婚登记的,
同居与事实婚姻存在的区别包括: 1、同居是指男女双方虽然也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但是不一定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 2、事实婚姻则是指男女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结婚登记,但是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形成了事实上的夫妻关系。
对于事实婚姻财产分配,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分配,没有约定的,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
一、事实婚姻的特征如下: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
重婚属于民法典中婚姻无效的情形,并且重婚是犯罪的行为,会构成重婚罪。 民法典规定,有重婚情形的,婚姻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因重婚请求婚姻无效之诉的,不受时效限制。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
是无效婚姻还是构成重婚罪要看是否已经宣告婚姻无效。 如果还没有宣告婚姻无效的,则会构成重婚罪,如果已经宣告婚姻无效的,因为无效婚姻自始至终无效,所以不再构成重婚罪。 婚姻有经过登记的法律婚姻与未经过登记但两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