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我国法律规定一时抗辩权有三种,具体是: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
自然人之间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法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规定,债权人
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主要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以及不安抗辩权。其中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规定为: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
顺序履行抗辩权发生于有先后履行的双务合同中。构成顺序履行抗辩权须符合以下要件: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同。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约定。
自然人之间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债权人转让债权前及时通知债务人的,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有效。以及转让的债权不能属于依法、依约定、依据债权的性质不能进行转让的债权。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法律关于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是: 1、先履行一方没有履行时,后履行一方可以拒绝履行; 2、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在一方没有履行时,另一方也可以拒绝履行; 3、先一方提供证明表示后一方有可能无法履行,所以拒绝先履行。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
法律规定一时抗辩权有以下几种 : 1、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当事人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得拒绝自己之给付。如买卖合同,出卖人在买方未支付价款之前,有权拒绝交付并继续保留已出卖的标的物; 2、检索抗辩权,亦称先诉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 抗辩权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