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商标权转让是指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人将部分或全部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并收取一定费用的权利转让过程。 商标权转让的形式如下: 1、合同转让。 2、继受转让。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商号权与商标权的权利冲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在先注册的商标权与在后的商号权之间的权利冲突。即甲将乙已经享有商标权的文字作为商号进行登记,从而产生的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冲突。 二、在先登记的商号权与在后注册的商标权之间的权利冲突。即甲将乙已
1、将他人的商标登记为自己企业名称中的商号,并简化使用企业名称,经营相同的产品。如之前所举的案例。 2、将他人的商号注册为自己的商标,并经营相同的产品与服务。比如将“狗不理”注册为自己的商标并经营包子
商号权的性质: 一、特殊性。也就是说,商号权是商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享有的商号专用权; 二、财产性。也就是说,商号权可以转让和继承,直接给用户带来经济利益; 三、人身性; 四、商号权的其它性质。
1、如果这个商标是著名或驰名商标,贵司的商标与它相同或近似,就构成侵权 2、如果这个商标不是著名或驰名商标,但贵司的商标与它相同或近似,并且商品都类同,就构成侵权。 3、公司名称跟别的有两个相同的字,
商标质押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但是具体事务你可以委托各地的商标代理机构处理。具体你可以参看有关《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
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商标权人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专用权主要包括下面几点内容: 第一,使用权。商标权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或者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第二,独占权。没有经过商标权人的许可,许任何人
商标权使用的规定主要包括下面几个方面: 第一,如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希望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就应该以注册为前提条件。只有经过商标局审核批准以后,商标专用权才会受到法律保护; 第二,注册商标是具有有效期的。在我国《商标法》
商业秘密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也就是对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因此国家规定了相关的法律,对侵害商业秘密的形式进行了规定,也即当民商事主体实施了该些行为,就侵害了商业秘密。法律规定,侵害商业秘密的形式包括以下四种:1、以不正当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