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30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本罪妨碍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指司法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司法机关的民事诉讼活动、行政诉讼活动不能成为本罪的客体要件。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
伪证罪与妨害作证罪的区别: 1、主体不同。妨害作证罪的主要要素是一般主体;伪证罪的主要要素仅限于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和记录人,属于特殊主体; 2、主观方面不同。虽然妨害作证罪和伪证罪是直接故意犯罪,但具体犯罪内容和犯罪目的不同。前者一般是
妨害作证罪和伪证罪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妨害作证是指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而伪证是指证人、鉴定人
妨碍作证罪是指在各种诉讼活动中,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歪曲事实真相,妨碍诉讼活动的行为。伪证罪与妨碍作证罪具有明显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下列几个方面:(1)主体不同。妨
1、妨害作证罪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也可以发生在民事诉讼、经济诉讼或行政诉讼中,范围较广。但是如果行为人在刑事侦查或审判过程中,采用强迫、威胁、唆使或贿买等方法使证人作伪证,而且证人构成伪证罪的,
区分妨害作证罪与帮助伪造证据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能否从虚假证据所涉诉讼的裁判中直接获取利益。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妨害作证罪,是指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帮助
妨碍作证罪的构成要素是: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民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素,本罪在刑事诉讼中客观表现为破坏、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破坏、伪造证据,威胁证人改变证言或伪造证据; 3、本
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分别为犯罪对象不同、犯罪客观表现不同、犯罪处罚程度不同以及犯罪性质不同。具体地来说: 第一,在犯罪对象方面,盗窃罪针对的对象是仍然在受害人控制之下的财物,而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则是行为人控制之下的财物;
妨害作证罪是由《刑法》第307条第1款、第3款规定的,根据该条款规定,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到7年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妨害正在依法作证或者迫使
损害商业信誉罪与诽谤罪的区别如下: 1、从所保护的客体看,诽谤罪所保护的客体即公民的名誉权,损害商业信誉罪所保护的客体包括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从犯罪主体看,诽谤罪的犯罪主体是自然人;损害商业信誉罪的犯罪主体包括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