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审查批捕不会通知受害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人民检察院做出批准逮捕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
逮捕通知书和批捕通知书是一样的。逮捕是国家司法机关所采取的、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侦查部门填写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送交本院审查批捕
检察院批准逮捕通常是能在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时候通知嫌疑人的,并且会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不批捕取保是否还会逮捕视情况而定。如果后续的调查中发现当事人确有犯罪事实,则会逮捕;若没有,则不会逮捕。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或者不会判刑。
通知被害人不批捕决定有必要。对不批捕决定的申诉,主要集中于因不构罪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而作出的不批捕决定,经济赔偿不到位时,被害人申诉较多。通知被害人不批捕决定有利于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同时也利于被害人依法寻求其他司法救济。
通知被害人不批捕决定有必要,对不批捕决定的申诉,主要集中于因不构成犯罪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而作出的不批捕决定,经济赔偿不到位时,被害人申诉较多,刑事申诉检察部门息诉罢访难度较大。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被害人没有得到不批捕决定的通知。
检察院批准逮捕能通知嫌疑人,通知的时间是在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时候。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通知被害人不批捕决定有必要,对不批捕决定的申诉,主要集中于因不构成犯罪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而作出的不批捕决定,经济赔偿不到位时,被害人申诉较多,刑事申诉检察部门息诉罢访难度较大。 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被害人没有得到不批捕决定的通知。
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之后,一般是不能办理取保候审。因为逮捕的条件是犯罪嫌疑人有危害社会的可能,所以才予以逮捕,而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采取取保候审不至发生社会危险性。但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其他取保候审法定情形的,也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批捕或者逮捕后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仍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