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1)合议庭的组成人数只能是单数。 (2)合议庭依法只能由经过合法任命的本人民法院审判员和在本院执行职务的人民陪审员组成。除此之外,任何人不得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 (3)合议庭由法院院长或者庭长指定1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案件审判的
(1)合议庭的组成人数只能是单数。 (2)合议庭依法只能由经过合法任命的本人民法院审判员和在本院执行职务的人民陪审员组成。除此之外,任何人不得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 (3)合议庭由法院院长或者庭长指定1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案件审判的
公司法的原则有: (一)分权制衡原则; (二)利益均衡原则; (三)股东股权平等原则; (四)自治原则; (五)股东有限责任原则; (六)法人所有权原则。
合议庭的活动原则有:秘密评议原则,合议庭成员平等原则(独立表达意见并说明理由),同一合议庭原则(开庭审理和评议案件的合议庭必须同一),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合议庭成员全部签名原则(合议庭全体成员均应参加评议),及时作出裁决原则(评议时发表意见不
合议庭的组成通常是由一审基层的人民法院的相关人员组成。一审基层的人民法院应当是要有三个审判员,或者是一个审判员,加上两个人民陪审员,三个人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对案件的审理。使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一般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陪审员在执行
居间合同成立要件有:合同名称、合同签约方、自愿立约条款、目的条款、标的物、权利条款、义务条款。 特点有: 1.居间合同是独立有名合同2.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3.居间合同标的是行为,具有居间性。 4.居间合同主体的特殊
重新组成合议庭的情形有审理选民资格案件、重大及疑难的案件,第二审民事案件以及发回重审的案件等。法律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是由三名以上审判人员集体审判裁决案件的组织形式,它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的基本主体。 一、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审判组织,其成员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临时组成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
(一)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是指行政复议机关进行行政复议活动,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作出处理决定。 (二)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既要审查其合法性,又要审查其合理性,
合议庭是由三名以上审判人员集体审判裁决案件的组织形式,它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的基本主体。 一、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审判组织,其成员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临时组成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
合同成立要件有三个: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我国行政组织的原则包括:完整统一的原则;为民便民的原则;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法行政的原则;精干效能的原则;适应发展的原则等六大原则。其中为民便民的原则是我国国家行政组织第一的和最高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