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行使撤销权的要件有以下这些: (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且发生法律效力。 (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必须害及债权,可能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或者完全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如下: 1.债务人在客观上实施危害债权的行为。如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是以财产为标的的。 3.债务人之行为是有偿行为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以受益人恶意为条件。 4.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如下: 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其财产或者权利的行为。 2.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须发生于债成立之时或之后。 3.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 4.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害债权。 5.债务人和受让
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债务人具有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的行为;债务人主观上具有损害债权人权益的恶意;并且客观上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实现。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
撤销权行使的效力有: 1、一旦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该行为自始至终无效,债务人免除他人债务的行为视为不免除,承担他人债务的行为视为不承担,为他人设定担保的行为视为不设定,债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视为不转让,财产转让的行为视为不转让; 2、一旦取消相
撤销权的行使的条件: 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
行使撤销权的法条有《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九条等法条,规定如果债务人以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方式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依法通过诉讼行使其撤销权。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具体如下: (1)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 (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 (4)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多少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
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是合法有效存在的;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方式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债务人损害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
范围为: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或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
一、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有: 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且发生法律效力; 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 4、债务人与第三人进行有偿民事法律行为时,必须有恶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撤销权的行使需要的条件如下: 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