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在收到申请后首先应该审查,然后作出书面裁定: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件继续审理。最后如果当事人对法院的异议裁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上诉。向受理的人民法院
被告提出管辖异议的好处有:让审判转移到自己熟悉的环境中;故意拖延时间。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是当事人的权利,法院不会剥夺。但是法院会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异议不成立的,会裁定驳回。
一般而言,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是被告和法院之间的交涉,和原告关系不大,原告无需回复。但如果原告不想被移送管辖,应当积极举证或反驳被告的证据,而不是考虑如何回复或辩解。因为法院是否有管辖权,法官自己会自行判断。
对管辖权有异议应作以下处理:当事人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向受理该案的法院提起异议申请。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法院处理管辖权异议: 基层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管辖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管辖的除外。 根据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同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几起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理。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的该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主张。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出异议的主体须是本案的当事人 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两种
【法律意见】原告和被告都可以提管辖权异议,但在实践中一般是被告提出异议。要提管辖权异议就不能提交答辩状,否则就视为同意管辖。两个以上的法院对同一个民事案件都有管辖权的,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期限为15日。管辖权异议,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对受诉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的质疑。管辖权异议作为一项制度,则是指被告提出异议,法院予以审查处理的程序规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因为有
被告缺席开庭的,有以下的;两种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一般的民事案件,被告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并判决。不出庭不影响你的诉讼请求,法院只要宣判就对他有强制力他必须履行; 2、特殊的民事案件,例如:离婚诉讼,被告不到庭,法院经2次传唤后可
起诉开庭被告人不去的处理如下: 1、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民事诉讼被告人不到场,又没有进行申请,法院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