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相关法条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等。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相的法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次起诉离婚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另外,需要提醒的是,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规定是如果是原告起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第二次起诉离婚和第一次应该相隔六个月的时间。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但是有新理由、新情况的,或者是被告起诉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二)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三)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证据。
第二次起诉离婚材料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离婚起诉书; 3、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经破裂,或者是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证据; 4、一审判决书。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二)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三)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证据。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程序:首先是起草起诉状;其次是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然后递交起诉状和证据;看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等待法院通知开庭;参加法院的庭审;等待法院下达判决。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材料如下: 1、结婚证明材料; 2、婚姻基本状况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关系变化及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因第三方介入导致离婚的,应当提供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有生理缺陷、精神疾病的,提供诊断、鉴定; 4、夫妻
第二次起诉判离婚的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