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借条诉讼时效届满后另行出具借条不能让已经过了的诉讼时效中断。 法律规定能够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只有几种,即提起诉讼、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并且能够证明自己主张过相应权利,而重新开具借条的行为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在诉讼中很难得到支持。 诉
债务起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一、提起诉讼。 二、申请仲裁。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五、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六、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七、申请强制执行。 八、申请追加当事人
诉讼时效中断,抵押权仍有效。因为仍在抵押权有效期间内。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而诉讼时效中断的,则意味着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此时抵押权依旧有效。
裁定驳回起诉并不是中断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的是起诉行为。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中止诉讼时效。人们普遍认为,行政诉讼没有中止时效的规定,因为行政诉讼与公共秩序有关,并强调效率。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当事方更有可能延迟诉讼期限。因此,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非自身原因
一般民事诉讼案件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
行政诉讼时效与行政起诉期限连专业律师都会混淆的问题,现就此问题介绍如下: 1、行政诉讼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准确的表述应当是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系不变期间,不适用民法中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的规定。 2、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8条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适用中断,行政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
1、起诉不予受理诉讼时效不会中断也不会重新计算时效,既然向法院起诉的请求并没有被司法机关所受理,那么起诉的行为就不能认定为是债权人主动保护自己的权益; 2、法院在不受理时必须要说明为何不受理,债权人可以认真分析法院提供的理由之后再行起诉;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能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如果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引起行政诉讼时效的中断: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的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行政相对人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或者与提起行政诉讼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