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涉外离婚法院管辖权的确定:被告在国内有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由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在我国境内无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
不动产债权纠纷的管辖法院,是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不动产债权纠纷案件,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当事人只能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用以下方法进行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港口经营纠纷所提起的诉讼情况,都是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因为继承纠纷所提起的诉讼,一
离婚协议的财产纠纷可以约定管辖权。法律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实际纠纷有关的地方,但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
涉外离婚诉讼,一般以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人或者对下落不明及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涉外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纠纷一般由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
关于如何选择离婚纠纷管辖法院的问题,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一、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