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民法典中规定保证责任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以及由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保证责任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
全部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自行协商在上述范围内提供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
《民法典》物权编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是主债权和由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对担保物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691条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692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
担保的范围包括: (一)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三)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四
债权担保的担保范围如下: 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
担保范围指的是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财产所担保的债权的范围。一般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主债权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但是当事人对担保范围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处理。
保证担保的范围有主债权以及由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保证担保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为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公司的担保范围如下: 1、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2、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范围,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还担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