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离婚时男方名下负有债务的,需要对债务的性质进行判断,并进一步约定债务清偿方案。 首先,对于一方婚前的债务,一般认定为其个人债务。离婚时可不予处理。 其次,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一方的个人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在婚后买房,且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名字的情况下,离婚时如何分割该房产,要看具体情况: 1、该房产如果是夫妻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并且登记于其一方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必须进行分配,配偶也无权请求分割; 2、该房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
在被告不出庭的情况下,法院也可能判决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被告是因为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到其出庭而不出庭的,法院可以依法做缺席判决;另外,如果男方明明知道要开庭,仍然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法院也可做缺席判决。但是,如果是涉及到抚养权
离婚案件具有很强的人身性,目的在于解除婚姻关系,所以通常要求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庭,方便法官了解真实情况,作出正确判决,除非当事人不能准确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或者确实有正当理由无法出庭,并且已向法院提交书面的离婚意见。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
由于诉讼离婚的目的在于解除婚姻关系,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即使有诉讼代理人,原被告双方也应该出庭,方便法庭了解事实,依法作出正确判决。除非当事人不能准确表达个人意思,比如智力残疾,或者有正当理由确实不能出庭并且向法院提交书面
对于必须去到法庭的被告,如果经过两次法院传票的传唤,没有适当理由且还是没有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被告到法庭。 有几种情况被告可以不出庭: 离婚案件确实因生病等没办法出庭的,但要提交书面意见;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向法院诉讼离婚,不申请
离婚的时候发现财产已经被转移了,那么是可以向法院提出对方存在转移财产的违法行为,侵害自己的权益。只要证明对方确实有转移财产的行为的,那么法院一般会支持转移财产的一方不分或者是少分夫妻共同财产。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发觉一方有可能转移财产的,那么
出现家庭暴力的,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解决。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利请求损害进行赔偿: 1、重婚的; 2、在有配偶的情况之下仍与他人同居的; 3、夫妻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情况;
房产证加名,离婚分割的规定如下: 1、在法律上来看,将对方的名字加上去,等于把房产的一部分赠与给了另一方。在我国房产以登记为准,房产证是产权人拥有该房产的证明。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那么房产就很可能被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产的共同共有
婚前财产婚后加名,离婚的时候,该项财产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进行确定。具体来说,婚前财产在一般情况下,都应当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
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名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其婚前财产,系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是,如果后来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的
夫妻双方婚后贷款买房并加名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人民法院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
法律上婚后财产加名指的是婚前一方购房,婚后加上另外一方的名字。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双方约定分配比例,一般原则上是一人一半。房屋已经确定为恋爱双方共有,双方终止恋爱关系后分割共有房产,符合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