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根据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如下:1、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允许报销的药品;2、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允许报销的诊疗项目;3、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允许报销的医疗服务设施所产生的费用。报销费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生育险待遇不受户籍限制,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如果在异地生育,其相关待遇按照
医保生育保险报销的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1.基本医保统筹基金以及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是不同的,报销的核算也是分别进行的。满足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依据规定的基本医保药品目录、服务设施范围以及诊疗项目目录和支付标准来补偿。 2. 一、住院报销比例。一级医院,超过起付标准到最高支
一、南京市医保报销: 1、对于2万元以上至4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50%; 2、对于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55%; 3、对于6万元以上至8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0%; 4、对于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5%; 5、对于
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的项目包括:因工伤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
工会保险报销范围如下: 1、门诊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指起付线至封顶线最高支付额度以内),由职工承担的“自付一”部分的费用,扣除1800元起付线后按20%(劳模和特困职工按25%)比例核算互助金; 2、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
工会互助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由职工承担的“自付一”部分的费用;职工门诊、住院“自付一”费用达到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后,仍发生医保范围内自付一费用;其他。
新办法拟明确全市执行由省统一的门诊病种范围,同时我市原来不在省办法规定范围10种门特继续保障,确保参保人原有保障待遇不降低,并将省新增的13种门特纳入我市门特目录。省新增的13种门特,包括支气管哮喘、银屑病、耐多药肺结核、丙型肝炎(HC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