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案件若是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结束;有特殊情况的,则可以申请予以延长;如果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则会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当事人对于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的,应在六个月内提出,从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算起;但是行政相对人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则要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的十五日内再提起诉讼。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的规定,对违法人员进行的处罚,罚款是最常见的行政处罚措施,作出处罚金的决定后,被处罚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罚金,如果逾期不交纳的,行政机关可以加收滞纳金,而滞纳金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免除的。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如果申请了行政复议的,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申请了行政复议的,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自收到决定书15日内提起。
如果法院适用普通程序,行政诉讼一般会在六个月内择期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有特殊情形的,审理期限还可以申请延长;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会在立案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择期开庭审理,并审结案件。具体的开庭日期则由法院及时地作出决定,并告知各当事人。
行政诉讼立案受理到开庭可能需要一至二个月。法律对此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但是人民法院必须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时间是多久,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是警告或者其他可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罚种类,是当场立即执行,如果是其他处罚种类,例如罚款,一般是在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十五日内执行。
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移交给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是三个月。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无执行权的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法院强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警贴的罚单要在15天内进行处理,最晚在14天内不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无正当理由超过15天内不接受处理的,交警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六个月后不予以追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