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个人债务的清偿顺序具体如下: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 (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 如果债务人不如期偿还债务,就会构成债务违约,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企业清偿债务需要注意的有以下: 1、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即没有抵押、担保等情形的债权。
公司破产的,债务的清偿顺序是: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然后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2、再清偿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最后清偿的是普通破产债权。
1.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普通债权在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
破产费用债务清偿原则及破产债权清偿顺序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
以公司破产为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
企业破产后债务偿还的顺序如下:首先,破产财产应当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再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偿清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将按照以下的顺序进行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企业员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相关的费用、伤残补助、抚恤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该要向员工支付一定的补偿金; 2、破产企业欠缴的税款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时,参照下面的顺序清偿债务: 第一,破产人欠的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处于清偿的第一顺位;除此以外,还包括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