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有以下区别: 1、两者适用条件不同。代通知金支付的条件有三个,分别为不胜任工作解除、医疗期满解除、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只有在这三种情形下的解除,才有代通知金。 2、两者的支付月数不同。代通知金为固定金额,是员工一个
劳动合同申请不续签,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是非法律用语,《劳动法》中没有代通知金的概念。 代通知金是香港和台湾的说法,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经济赔偿金和代通知金的区别:赔偿金是在单位违法与劳动者解约或者违法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的;而代通知金是在单位依法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但不能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时支付的。
经济赔偿金与代通知金有以下区别: 1、两者适应条件不同。 2、两者支付月数不同。 3、计算基数不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
辞退员工的代通知金,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代通知金算一次性补偿收入吗: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者的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应当得到相应的代通知金,一次性补偿收入指的是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不属于经济补偿金的范畴之内,代通知金的赔偿在于用人单位的过错而形成支付的。
一次性补偿不包括代通知金,代通知金不是法定概念而是一种通常称谓,它是指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而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支付的一个月工资通
补偿金和代通知金不可以同时索要,二者性质不同,一个是合法解除合同给予的经济补偿; 一个是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支付赔偿金的,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中没有“代通知金”这一概念。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
补偿金的代通知金: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