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0
属于违法行为,治安拘留处罚,依法没有执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后三年不用执行。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执行缓刑的条件如下: 1、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
1、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2、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并提出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
如果那人逃跑了,抓不到的话。就无法对其进行拘留和处罚。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没有涉及到被行政拘留人逃跑后如何处理的规定。但并不会因为逃跑而放弃处罚,仍然要由公安机关抓住后依法处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具体来说,对于 (一)、 (二)两项中的规定,主要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考虑处罚对这些人今后成长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
行政拘留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不执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对实施行政拘留时扣押的物品,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并且需要依法向当事人出具查封、扣押的决定书和清单;如果行政机关查清事实后,需要依法没收非法财物,或者解除查封、扣押。
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是指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但由于行为人存在某种特殊原因,决定给予其行政拘留处罚不予执行的一种执行制度。
法院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应该如实履行判决。如果被告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那么,强制执行没有钱怎么办会拘留吗? 《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被执行人确无执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中止执行,等到恢复执行能力后再行执行。如果有恶意转移财产或者阻碍执
法院强制执行时,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可以向法院提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这种情况下,法院不会拘留,更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这里的“确实没有能力”,是指完全没有能力履行。如果有部分履行能力,也应当部分履行、分期履行。如有收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