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法院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进行审查后认定。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1)在诉讼过程中或诉讼前采取的,是一项保证证据完整和真实,不被破坏或灭失的保护性措施; (2)只有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证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或是司法机关才能采取证据保全; (3)证据保全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4)可以依职权
证据保全的期限是:事人的证据保全申请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提出。“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是法定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当事人违反此期限的限制,将丧失申请法院保全证据的权利。
证据保全的期限是七天。在七天期间仍然要受到民事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的限制。比如要受举证期限延期的限制。若是双方当事人一起商议延长举证期限,或者是因为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等原因而导致了法院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或者是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实
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因此,一般来讲,对证人可以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或者录音、录像;对书证可以采取拍照、复制的保全方法;对物证可以进行勘验,制作勘验笔录、绘
证据保全,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或者法院主动采取保全措施。证据保全应当在开庭前完成,不能晚于举证期届满前七日。
依《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的证据保全申请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提出。“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是法定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当事人违反此期限的限制,将丧失申请法院保全证据的权利。需要指出的是
证据保全和扣押的区别:证据保全是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机关有权申请。扣押证据只能由司法机关进行。一般来说,扣押是对动产的一种临时性行政强制措施,而证据保全是防止证据毁损、灭失的一种固定方法。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关系。一般来说,扣押是对动产的临时
证据保全需要保障。法院受理证据保全申请,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一旦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就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其申请。此外,申请人所提供的担保必须与申请内容相适应。保全的证据必须是实物的,担保金额应该相当于标的物的实际价值
证据保全需要提供担保的。法院在受理证据保全申请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一旦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其申请。另外,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必须与其申请的内容相适应。如果保全的证据是实物,担保的数额应与实物的实际价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的,不得迟于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