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证据保全措施,一般是法院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的。但在法院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人,一般是当事人,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是利害关系人。例如根据2002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诉前停止
证据保全的法律条款如下:《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证据的保全,是指由司法机关依法收存、固定证据资料以保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的措施。当诉讼过程中,可作为证据的资料有消失或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时,司法机关可依诉讼参加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预先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证据的真实性。现代各国诉讼法上一般均有证
证据保全保全的是: 1、证据的保全是指由司法机关依法收存、固定证据资料以保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的措施; 2、当诉讼过程中,可作为证据的资料有消失或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时,司法机关可依诉讼参加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预先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证据的真实性
法律规定,当事人的证据保全申请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提出。但是双方当事人一致商议延长举证期限,或者因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等原因而导致法院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或者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而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对于证据保全措施的相关规定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法院的证据会保存15年。根据相关规定,诉讼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的特点,凡属本院审判活动形成的需要长远利用的诉讼档案,划为永久保管。凡属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需要查考使用的诉讼档案,划为长期保管,保管时间为6
关于公证处证据保全的法律规定有: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证据保全包括证人证言的录制,实体证据的公证。从而为后续的诉讼程序的事实查明提供帮助,而证据保全一般有三种方式,即向证人进行询问调查,取得证人证言;二是对文书、物品进行拍照、录像、抄写、复制等;三是对证据进行鉴定或勘验。因此这三种方式都是证据
证据保全和诉讼保全的区别: 1、保全的直接目的不同; 2、保全措施不同; 3、保全的对象不同; 4、保全适用的时间不尽相同。 四、证据保全和诉讼保全的联系: 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证据保全和诉讼保全裁定都不可提起上诉,只能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
证据保全需要提供担保。当事人在申请证据保全后,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保全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必须与其申请的内容相适应。保全证据的范围,应当限于申请人申请的范围。申请人申请诉前保全证据可能涉及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相
证据保全制度,是为了防止证据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保证正确和及时地审理案件。证据保全的情况有两种:一是在证据有灭失的可能时,采取保全措施;二是在证据有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时,采取保全措施。仲裁的证据保全,是在当事人申请后,由仲裁委员会将申请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