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可以解除,一般有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司法实践中比较多的是约定解除,主要是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解除担保合同。 在为他人担保的时候,担保人和借款人也是一种关系,担保人有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把贷款还清之后,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 如果借款人没有
反担保人担责后可追偿,反担保行为的性质与其他担保行为的性质一样,都是担保行为,当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所以反担保人在担责后可以追偿债务人。
第三人履行不一定是担保。如果当事人之间订立了担保合同的,则债务人不履行时,第三人履行是担保;但如果是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转让债务的,则不属于担保,是合同的变更。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
反担保人不可以向担保人追债。担保人还债后可以要求反担保人追偿。 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为了防止债务人在履行还款义务时下落不明或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在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却无法得到有效
债务纠纷中关于第三人担保的规定为: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该第三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第三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人欺诈的例子,比如甲是卖假古董的商贩,一天乙去甲的摊位上买古董,丙作为独立的第三人,曾经被甲欺骗,所以丙为了使乙也被骗,就走到甲的摊位上告诉乙说甲的股东都是真的,自己曾经购买发了财,乙信以为真买了甲的古董。而甲和丙之间并没有意思联络。根
居间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与第三人无关,也并不能作为第三人。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
可以当担保人,担保人的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5、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遗嘱可以自己保管也可以交给第三人保管。被继承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如果有个人聘有常年顾问律师,并同律师保持联系,把遗嘱交给律师保管及执行当然稳妥。 但大部分人并没有聘请专门律师的习惯和必要,较为方便的做法是将相关遗嘱交由自己信任而身体健康
在人民法院庭审中,第三人可以不出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没有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在人民法院庭审中,第三人可以不出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没有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