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7
犯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以强制手段,干涉、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或者强迫少数民族改变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行为。
认定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少数民族的信仰自由,犯罪对象是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以强制手段非法干涉,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行为; 3、主要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
多次或多人侵犯、手段恶劣、引起民族纠纷、民族矛盾的,造成骚乱、示威游行或社会秩序严重混乱,产生恶劣的政治影响的,应立案追究。本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构成要素为: 1、侵犯的客体一般是少数民族的信仰自由,其犯罪的对象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强制手段非法干涉、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一般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在主观方面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判刑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以强制手段非法干涉、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少数民族的信仰自由。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量刑标准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强制手段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国的刑法对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立案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立案追诉:第一、情节严重,即多次或多人侵犯、手段恶劣、引起民族纠纷、民族矛盾的;第二、造成骚乱、示威游行或者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强制手段干涉、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或者强迫少数民族改变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即多次或多人侵犯、手段恶劣、引起民族纠纷、民族矛盾的
犯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以强制手段,干涉、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或者强迫少数民族改变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行为。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量刑标准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强制手段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本条所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以强制手段,干涉、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或者强迫少数民族改变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它是指手段恶劣,后果严重,影响极坏的情形,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