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能认定劳动关系,只能认定工伤,确认劳动关系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认定。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能够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除此之外还可以参考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劳动者出具的证言等
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可以作为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劳动者也可以搜集并提供其他材料:带有公司名称的工作证、工作服,具有公司印章的能够体现为公司员工的文件,工资发放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不同的,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 2、关系不同; 3、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 4、适用的法律不同; 5、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
事实劳动关系属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自然也属于劳动关系。
双重劳动关系不违法,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
劳动关系和社保不一致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