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9
刑事诉讼中公诉转自诉的案件可以撤诉。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撤回自诉的,视为案件从未受理过,被告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刑事案件可以转自诉。公诉转自诉案件仅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不可以,虚假诉讼罪不能自诉,该罪行扰乱了司法秩序,侵害了他人合法的权益,是属于公诉案件的,公安机关会进行侦查,由人民法院来审判,而虚假诉讼罪中不正当的利益获取都是构成该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特定的主观目的,不论是否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是正当
公诉转自诉经当事人的双方的意愿同意和解的,可以和解。 1、公诉转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2、案件的性质仍然属于公诉案件,因此
公诉转自诉案件其实是对公安机关,检察院行为的一种审查,是一种监督纠错机制。它本质上仍是公诉案件,只不过赋予了被害人自诉的救济权利,因此是不允许调解的,除了民事赔偿部分。但是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可以进行和解。
一、公诉转自诉案件的条件是什么 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二、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以下八种情形: (一)故意伤害案; (二)非法侵入住宅
重婚罪可以自诉和公诉。重婚罪属于普通公诉案件,受害人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最后移送法院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作出判决。公安机关不受理重婚罪的报警,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或者受害人及其近亲属证据充分,受害人及其近
自诉转公诉案件不可以撤案,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情形可以撤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
自诉案件能转公诉。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危害到国家利益;或发现案件性质并非自诉时的罪名的,可以转为公诉案件。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罪致被害人轻伤的,有时在自诉人取证困难的情况下,经申请,亦有转化为公诉案件的可能,由公安机关重新立案侦查的情况。
公诉转自诉的条件是: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排除侵犯民主权利的案件)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
发现自诉案件的性质不再符合自诉的要求时,一般会转化为公诉案件。如侮辱、诽谤罪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危害到国家利益,或发现案件性质并非自诉时的罪名,如侵占罪中有虚构事实的行为,涉嫌诈骗罪等等。
公诉转自诉的条件是: 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排除侵犯民主权利的案件)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