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生态环保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自1995年制定实施以来经历过5次修改,特别是2020年的全面修订,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在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的法律。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内容是: 1、生活垃圾处置场所不能随意选也不能随意关; 2、固体废物污染损害赔偿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制; 3、法律确立生产者延伸责任制; 4、禁止倾倒、堆放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堆放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内容是: 1、生活垃圾处置场所不能随意选也不能随意关; 2、固体废物污染损害赔偿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制; 3、法律确立生产者延伸责任制; 4、禁止倾倒、堆放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堆放固体废物。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计算罚款。
固体废物污染的危害包括: 1、在土壤中积累,污染作物,导致土地无法耕种; 2、释放有害气体和粉尘,降低空气质量; 3、污染水环境,导致水生生物死亡; 4、以水、空气与土壤为媒介,污染人类生活环境,使人群致病率与死亡率增加。依照《固体废物污染
如果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则应当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造成一般或者较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按照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计算罚款;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按照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计算罚款。
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还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造成一般或者较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鉴别程序和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