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所需参保材料: 一、单位经办人申请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要求提交的资料。 二、职工
一、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职工的生育医疗证审领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
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须提供: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 2
所需参保材料: 一、单位经办人申请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要求提交的资料。 二、职工
一、单位经办人申请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要求提交的资料。 二、职工申请材料(提供给
正常生育需要携带的材料: 1.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社会保障号); 3.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
《企业职工生育费用拨付申报表》,结婚证(原件复印件),《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原件,收费凭证(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生育职工本人工行银行卡复印件等。
所需参保材料: 一、单位经办人申请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要求提交的资料。 二、职工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办理生育险报销需要的材料是: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出生医学证明、门诊病历、出院总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以及出生证明。社会保险办事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保险费,全部分
重庆市生育险报销,规定要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的,逾期不能再报销,参保人员在妊娠3个月后,持相关资料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就医证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要求提交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