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关于离婚的案件财产清查合法。人民法院一般情况下不会调查离婚财产的,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查或者当事人因客观原因申请人民法院调查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双方的离婚财产,是可以调查的,否则法院是不会主动调查的。一般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问题的,都需要夫妻
离婚财产清查的范围的规定如下:除另有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应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时财产归属查不清: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不能提供有力证据,人民法院不能核实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主张个人财产权利的一方,应当提出与当事人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书证等证据,对证据的要求必须
当事人到法院离婚,法院会审查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审判实践中,不少当事人因不了解共有财产状况拖延了庭审,甚至造成二次开庭,增加了自己的诉累,也影响了法院的办案效率。所以,到法院离婚,制作财产清单十分必要。 财产清单主要是就离婚双方当事人待分割的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
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为: 1、建立财产清查组织; 2、组织清查人员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以提高财产清查工作的质量; 3、确定清查对象、范围,明确清查任务; 4、制定清查方案,具体安排清查内容、时间、步骤、方法,以
一个原则:即在先查封法院与优先受偿债权的执行法院均系某法院的,原则上应当由已经进入终局执行且享有在先优先受偿权的债权的执行法院负责查封财产的处分。 两个例外:即在上述的处理原则之外,以下两种情形下应当由在先查封的法院处分查封财产:第一,在先
企业财产的清查制度,在我国法律上是对财产物资进行清点、盘点,以保证账实相符的一种会计审查制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且应当满足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明确,审查人员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明确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申请破产清算。《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
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 1.属于个人财产的,另一方无权分割; 2.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有关离婚财产方面法律作出的相关规定是,夫妻双方可先通过协议的方式对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