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劳动争议仲裁法》第12条至第14条对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作了相应的规定: 一、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二、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
当事人可以使用书面或者口头申请的方式调解劳动争议。如果是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该要当场记录申请人的个人基本情况、争议的事项、争议的理由和申请调解的时间,调解协议还要由双方当事人亲笔签名或者盖章。在经过调解员签字、调解组织盖章后就会生效。对双
调解仲裁机构调解劳动争议的时候,要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听取双方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进行调解,帮助其达成协议。
(1)调解申请。指企业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提出的调解请求。但是,调解并非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只有在收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才能受理并行
双方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申请,在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后,需要及时进行审查,并且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是否受理此案件。在通过申请后调解组织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进行调解,并且在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如果当事人
劳动争议可以进行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由于社会保险、薪资、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时,由第三方(例如专业性的人才机构、争议调解中心等)进行的和解性咨询,通过劳动争议调解达到法律咨询、和解方式等的说明。
劳动争议调解是解决争议的方式之一,是由调解组织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争议依法进行处理。若调解成功的,应制作调解协议书;若调解不超过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去提起仲裁。
当事人在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限再继续计算。
1、申请劳动仲裁的调解的方式:劳动者申请劳动调解的,可以通过书面、口头两种方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2、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1)双方当事人自行或委托工会、律师等他人进行协商解决。(2)不愿协商或者
劳动争议可以进行调解。当事人可以到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以下劳动争议可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