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国有土地被征收应当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用。同时对于土地上的房屋,应当通过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进行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
国有土地征收补偿费用计算方式如下: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 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2.征收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
国有土地征收的,如果被征收房屋的相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选用市场法来评估;如果被征收房屋或与其类似的房地产有经济收益的,应选用收益法来评估;如果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则应选用假设开发法来评估。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
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后,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对征地不服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向行政复议机关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及其余复议需要相关材料。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项目有: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式为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房屋造成搬迁而需要进行临时安置的费用、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勇当制定补助和奖励等。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并发布拆迁公告;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被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了解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和搬迁过渡方式等事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实施拆
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产权置换):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二、货币补偿: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即计算补偿金时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