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是指在估价时点对近期成交的同类房地产进行比较,并对其已知价格进行适当修正,以估计估价对象客观合理的价格或价值的方法。不能采用市场比较法的,可以采用其他的方法进行估价法,并在估价报告中充分说明原因。市场比较法是房地
征地行政复议申请方式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的形式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
国有土地征收补偿纠纷当事人协商不一致的,可以申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
土地征收补偿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流程是:人民政府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召开听证会修改方案,对征收土地进行评估计算补偿价值,双方协商签订协议下发补偿款,交付土地执行拆迁。
土地征收补偿能申请行政复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
房屋征收提请行政复议期限的规定是公民认为房屋征收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
行政复议期应当在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
征收房屋纠纷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一般是六十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认为房屋征收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在知道该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国有土地补偿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补偿:1.征地补偿费;2.拆迁补偿费;3.征地规税费;4.退回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出让金;5.根据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赔偿。1.征地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征地补偿费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房屋土地税征收方式如下: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收益,应当选用收益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应当选用假设开发法评估。可以同时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评估的,应当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评估,并对各种评估方法